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信息化设备招标采购—信息化硬件(招标编号:0711-19OTL0321200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信息化设备招标采购—调度类硬件(招标编号:0711-19OTL03212002)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