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消息,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一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被告人王志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是2014年8月至2016年底,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工程采购使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凯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线缆,用于照明、空调等电路,埋下安全隐患,造成恶劣影响。这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与奥凯公司内外勾结,在地铁工程建设中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
2015年2月至7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先后与西安地铁三号线八个标段施工单位签订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被告人王志伟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决定以不合格电缆冒充合格电缆向施工单位销售,获取非法利益。同时,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因产能不足,流动资金紧张等原因,还通过其他企业代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贴上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名称、品牌、合格证后销往西安地铁相关施工单位。期间,被告人韩增永、赵志刚、李庆、王堪吉、杨振东、张庆忠、张国玉明知陕西奥凯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仍参与制定生产工艺、安排生产、出具合格证、对外销售、支付资金等各个环节。
经审计,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销售电缆所涉及的不合格电缆金额为38402300.23元,库存待售不合格电缆金额为2291043.6元。
另查明,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被告人王志伟、赵志刚、韩增永、王堪吉向十四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42.7万元。被告人王志伟在担任长江高科电缆代理销售人员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三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58万元。
宣判当天,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及被告人亲属到庭参加旁听。西安中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
案件回顾
2017年3月13日,一名自称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员工的网友发帖“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举报西安地铁三号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条线路所用电缆是“一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作坊”所生产,存在“偷工减料,各项生产指标都不符合地铁施工标准”等。
事件影响
一封网络举报信,牵出了奥凯问题电缆。2014年8月15日,奥凯电缆公司才正式开工生产,仅仅两个月后,就被西安地铁三号线施工单位确定为供应商。更蹊跷的是,与它同台竞争的其余六家企业,都是电缆行业经营多年的知名、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奥凯电缆究竟靠什么获得市场青睐?陕西奥凯公司法人代表王志伟公开表示:“我公司在地铁三号线招标过程中,采用低价竞标的方式获得订单,在生产的过程中,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润,降低了成本,造成了产品不合格,这批电缆型号大约有20多种、规格有40多种,总造价4000多万元,不合格的产品大约有3000万元。”
陕西奥凯电缆事件被线缆企业称为“线缆行业的三聚氰胺事件”,有人认为该起事件极大地提高了了线缆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目前电线电缆行业存在着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这个问题将必然导致低质和低价竞争行为的发生。行业的现状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淘汰关停一些规模小、质量保证能力差的企业,这需要用管理手段让每个省份的电线电缆产能与市场需求相匹配而行。
奥凯事件发生以后,政府相关的检查力度加大,许多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中小电缆企业或关门结业,或为了躲风头暂停营业。但这对于重视产品质量的企业却是利好,在这段时间内,销售量不降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