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华能发布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19-05-2187),
建设工期计划17个月,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2根截面3×400mm2的220千伏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共计约51.9km,电缆终端12只(GIS型)。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交货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船板交货。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