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安九铁路安徽段四电工程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安九铁路安徽段四电工程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实施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需具有“CRCC”认证证书;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