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华电集团发布华电(印尼)玻雅2×660MW坑口电站工程项目-全厂仪控电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2/18-SB-26),项目所在地区为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穆拉埃宁(Muara Enim)县,招标人为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具体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仪控电缆】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生产许可范围需包含低烟无卤阻燃电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4. 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控制电缆业绩(单个合同均不得低于500万元)和至少1个海外电力项目(含电源、电网项目)控制电缆供货业绩(单个合同不得低于300万元)。重要说明: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性材料,凡未按下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②安全运行业绩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机组安全投运证明性材料、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供货业绩需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则需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8.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二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及以上的责任或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2)近一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责任或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