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线缆世界网(CABLE123.CN)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利好丨西部12省:风电、光伏项目享受十年、所得税按15%税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风电观察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支持西部地区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发展。新修订的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省(区、市)
 
 
 
 
根据目录,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中能源产业相关内容如下:
 
 
上述目录内的项目,均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