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电压为1000V AC或1500V DC及以下各类型供电设备,包括充电模式2、充电模式3、充电模式4的供电设备,不作为公共用途使用、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供电设备(如防爆型、液冷型、海拔2000m以上高原使用的供电设备等)也适用于本标准,并需要结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对于供电设备的独立电气附件、辅助材料(如连接装置、线缆、绝缘材料等)需根据具体产品标准,与本标准结合使用。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智慧能源交通技术创新中心(苏州)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万帮德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特锐德智能充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丝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