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内容,双方拟在河北省范围内的新能源市场开展合作或合资发展,在光伏电站项目开发、EPC建设、配套产业投资等方面实现全面合作。根据合作项目开发需要,双方可以按照一定股比在当地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华电控中利集团参股。并且,双方拟共同与地方政府签署开发2.5GW以上规模电站项目及整县分布式项目。如政府要求,在当地同时投资工业制造项目,如:组件、储能、环保等生产型公司,中利集团负责在当地组建相应公司,双方共同参与的方案另议,投资建设满足地方政府要求的配套产业。
公告表示,双方具有较强的业务互补性,本次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双方在整县(市、区)屋顶光伏领域、尤其是河北省范围内屋顶光伏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本次合作重点之一为整县屋顶光伏分布式、网源荷储一体等业务,双方约定拟共同与地方政府签署开发2.5GW以上规模电站项目及整县分布式项目,对公司新投入运营的新一代高效光伏组件产能消化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