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日美进口光纤预制棒采取反倾销措施
近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15号公告,初裁认定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存在倾销,并将采取临时的反倾销措施。
在本次光纤预制棒反倾销调查中,根据公告,自2015年5月2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地的光纤预制棒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具体为,信越化学株式会社的保证金比率为8.9%,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为7.8%,株式会社藤仓为8.3%,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为8.3%,康宁公司为39%,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为16.9%。
公告还称,此次裁定只是初裁,各利益相关方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调查机关提出书面评论并附相关证据。对于未在问卷(含补充问卷)及公告所要求的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的,由于调查时间的限制,调查机关将不予考虑。
在此之前,商务部曾在2003年和2010年发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调查,最终对上述地区光纤厂商征收反倾销税,如今又初裁认定美、日等国进口光棒产品存在反倾销行为,从侧面表明了国家支持国产光通信企业发展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曾多次向进口光纤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而且最早一批征收期限即将到期,届时会有国际光纤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使国内光纤业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包括在光棒反倾销中幸存下来的光纤光缆制造企业在内的部分光纤企业会再次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商务部对进口光纤预制棒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最直接的影响是使国产光棒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还能够规范国内光纤光缆市场。
从光纤光缆产业链来看,光纤预制棒属于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产品,是产业的核心,占据了光纤光缆产品70%的利润,其生产技术最初主要掌握在日本、美国等国外生产者手中。不过,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长飞、亨通、中天科技等民族光棒制造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以及通过与国外企业合资或合作等方式投入大量资金购买新设备、扩充产能,使得国产光棒产能、产量持续增长,市场份额逐步提升。
尽管如此,但国产光纤预制棒仍不能完全满足国内数量庞大的光纤光缆制造企业的需求,给进口光纤预制棒留出了市场空间。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10-2013年间,中国光棒需求量从2849吨增至6053吨,但进口光棒市场份额从67.45%降至41.44%。市场份额持续下滑使日本、美国等光棒生产企业逐步调整市场策略,向中国低价出口大量光棒产品,使得国内光棒产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光棒的利润率、投资收益率也均明显处于偏低水平。国内光纤预制棒的生产经营已经遭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