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报价相对标的物导体价格合计幅度
导体价格即电缆消耗的铜、铝或合金的价格,以中丝价格核算。通过计算,本标段导体价格合计为3,552,059.95元,企业最低投标报价5,022,989.20元,相对标的物当期导体价格合计幅度为41.41%;最高报价5,386,327.20元,相对标的物当期导体价格合计幅度为51.64%,各企业投标报价相对导体价格合计幅度如下图表所示:
价格来源:中缆在线
说明:相对导体价格合计幅度=(投标报价-导体价格合计)/导体价格合计×100%。
二、投标报价相对标的物直接材料定额幅度
直接材料定额总价是指严格按照“国标”生产标的线缆产品的所有构成材料合计总价。通过计算得知该标段直接材料定额总价为4,227,571.06元,企业投标最低报价5,022,989.20元,相对标的物当期直接材料总价幅度为18.82%;最高报价5,386,327.20元,相对标的物当期直接材料总价幅度为27.41%,如下表所示:
价格来源:中缆在线
说明:相对直接材料定额幅度=(投标报价-直接材料定额)/直接材料定额×100%。
三、投标人报价与生产成本对比分析
众所周知,一方面,电线电缆行业企业在严格按照国标生产线缆产品的前提下,线缆产品的工艺结构、材料消耗是大致相同的;另一方面,电线电缆行业是料重工轻的行业,材料定额价格占产品总值的80%以上,虽然所有电缆原材料的价格都是实时变动的,需要区别对待,但基于构成企业个别成本的直接材料定额消耗差异不大,所以以上材料定额是可信的。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合理的价格构成要素应包含生产成本和企业利润,如下所示:
合理价格=生产成本+企业利润=制造成本+期间费用+企业利润
所以报价时还应考虑生产中材料损耗、工时费用、生产费用、管理成本、财务成本、销售费用、企业利润率,以及此标的物包装运输费用,中标服务费用等其它合理费用。按照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最新修改的《监察提示函》管理规范规定的生产成本,暂以“制造成本”定额总价×(1+12%)为准(其中,12%为期间费用,以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的财务报表数据的近似平均值为参考),则该标段生产成本为4,960,239.15元,各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相对标的物当期生产成本的幅度如下表所示:
价格来源:中缆在线
说明:相对生产成本幅度=(投标报价-生产成本)/生产成本×100%。
综上所述,建议成交价格不宜低于生产成本10,120,685.00元。以上分析仅作参考用。
项目档案
项目名称:金湖县前锋镇18MWp地面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电缆采购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
主体所属实体: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