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晨7点,邹平县公安局焦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企业报警,该企业车间板房内的电缆线被盗。焦桥派出所经邹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侦查得知,这家企业3天前才买了价值6000余元3捆电缆线,放在某车间板房的铝合金柜子里,早晨工人发现板房的锁被撬,铝合金柜子里的电缆线不翼而飞。
办案民警推断,发案时间可能为晚11点至次日4点这一时间段。办案民警在停车场附近发现了一把锁,经车间负责人辨认,正是板房内锁铝合金柜子上的锁,锁被气割过了。
随后,办案民警对嫌疑人进行了刻画:开面包车或轿车上班,掌握电气焊技术,可能有前科,对企业很熟悉,工作较为清闲。企业员工一致认为,维修工张某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传唤了张某,张某很快就承认盗窃电缆的犯罪事实。
原来,张某担任这家企业的维修工一年多了,虽然每月工资不少,可都交给了妻子,每月仅留少量零花钱。张某大手大脚惯了,为此经常感到很痛苦。一心想着“干一票”弄点私房钱花着方便,于是忘了自已曾因盗窃被判刑的教训。张某看到厂里进了电缆线,认为机会来了,于是上夜班时趁工友睡觉的时机,独自撬开板房锁,用气焊将铝合金的锁割开后,自作聪明地将锁远远地扔掉,然后将电缆线放在自己轿车第二排座椅上用衣服盖住,出厂时门卫照例只检查了后备箱就放行了。离开厂区后,张某去了附近的一家废旧站将电缆线处理掉。办案民警很快追回了电缆线,并于当日将张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