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终止了对产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反倾销调查。广西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电缆企业收到澳大利亚政府反倾销委员会的致函。据了解,此次成功维权是中国机电行业今年第一起应对大额(1亿美元以上)反倾销调查维权成功的案例。
2014年11月6日,应澳大利亚Olex电缆有限公司的申请,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遭反倾销调查的产品为扁平的电力电缆,包含有两条铜制芯导线和一条“接地”(铜制)芯,导线芯的横截面积在2.2平方毫米至3平方毫米之间,被包裹或覆盖有聚氯乙烯(PVC)材料,无论是否装有连接器。产品可用于电力安装,可承受电压在80伏以上但不超过1000伏,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5000.2,澳海关进口税号为8544.49.20。
2015年1月19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作出反倾销初裁: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初步裁定倾销幅度如下表所示。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44.49.20。
2015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发布反倾销重要事实公告。根据该公告,广西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让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遭受了价格不振、价格受抑、利润减少、利润率下降等损害。
2015年7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聚氯乙烯扁平电缆作出反倾销终裁:(1)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对澳出口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终止对该公司的反倾销调查;(2)广西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祥龙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飞龙国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和Aoning Electric Cables Co.,Ltd.对澳出口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倾销幅度低于2%,因此终止对上述公司的反倾销调查;(3)其他中国公司对澳出口涉案产品对其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为微量,因此终止对其他中国缆企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44.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