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缆世界网】 近期能源互联网风乍起、帆初扬,政策好戏还在后头。
1. 在近期政策与市场双管齐下的集中催化下,能源互联网正在孕育下半年重大投资机遇:
1)7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6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联网型新能源微电网”和“独立型新能源微电网”,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领域的技术革新和机制改革。
2)7月6日,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智能电网的指导意见,目标为2020年前初步建成智能电网体系,引导用电方、供电方及第三方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探索灵活电价机制。
3)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其中包括“互联网+智慧能源”,并提出该路线图的四项措施: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和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4)6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成为我国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目前,除深圳、蒙西外,发改委已将试点范围扩大至代表华东、华中、西北和南方四大区域电网的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5个省级电网。
5)电改“9号文”公布以来,地方售电公司注册数量显著上升,目前深圳、山东、黑龙江、江苏、福建、内蒙已经有至少超过20家企业注册售电公司,其中还包括五大发电集团旗下的控股公司。
6)从6月1日到7月23日,在A股240笔定增预案中,有已经有超过50家能源互联网概念上市公司预案定增募集资金布局相关业务。
2. 能源互联网风乍起、帆初扬,政策好戏在后头:
1)据公开消息,近期发改委密集召开了四次电改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向电网、行业协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电力企业及地方发改委征求意见,电改“9号文”的五个配套实施意见和一个指导意见有望在近期发布。
2)能源互联网顶层设计方案已经于6月提交国务院,继“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两大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后,我们预计能源互联网顶层设计《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计划》最晚将于年内出台。
3)在能源局刚刚发布的265号文的要求下,地方性新能源微电网配套文件将在下半年集中出台,其中每个省要求审批至少1~2个微电网示范项目,在自上而下的推动下,微电网项目将从区域化试点扩展至全国。
4)电改一系列配套政策出台后,第一个售电牌照发放将进入倒计时阶段,后续售电牌照发放速度和数量有望超出市场预期。
5)能源“十三五”规划编制期已经过半,预计将于明年3月至5月上报国务院,规划有望明确能源互联网在未来五年能源产业发展中的战略性意义和核心地位。
3. 对于下半年能源互联网领域的机遇,我们梳理了以下四点投资主线:
1)输配电价改革是此次电改推进的基础,因此布局售电平台的企业或将成为此次电力改革的显著受益群体之一。根据目前深圳市试点实施方案,目前输配电价改革的着重点为输配电与售电的分离,电网企业以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原则收取过网费,负责电力输配,而售电业务由独立的售电平台或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完成。
基于当前电力改革鼓励直接交易以及试点推进的方向,我们预计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以及七个输配电试点地区(深圳、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的电力龙头企业将最有可能获得首批售电牌照。
2)从发电端角度来看,电力改革将有望打破发电端的垄断情况,鼓励拥有分布式发电基础设施及微电网建设能力的企业参与电力交易。因此,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将有望受益于此次电力改革的推进。
3)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间歇性与随机性,储能技术对于平抑电力峰谷的作用将更为突出。目前,国务院已经启动了储能“十三五”规划的编写工作,以加快推进储能产业的发展。在储能技术中,电化学领域无疑是近几年的增长主体,2000-2014年其复合增长率达到135%。国际上发展迅猛的储能技术主要有钠硫电池、锂电池,而我国则以锂电池为增长主体。在电力改革即将再度获推进的背景下,建议关注具有电化学储能核心技术的龙头上市公司。
4)电力服务企业将成为电力改革推进的又一获益群体。电力服务主要指维持电力系统平稳安全运营下所派生出来的一系列辅助服务,例如电力设备的运营维护,电能质量(包括频率、电压、可靠性)管理,保障用电系统安全等。新电改下明确强调了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性,因此电力服务系统在新电改的推进下将很有可能爆发新机遇。
我们预计最有可能布局电力服务的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为本身具有电力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将很可能进一步布局需求侧管理平台,突出企业的电力调频调峰能力。除此之外,具有大数据分析能力的电力企业同样很有可能基于自身的能源数据处理能力进一步布局需求侧管理平台。目前,部分配电网自动化企业在能源互联网的布局中已经具有了数据分析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