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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纤反驳:Emerson报告销售合同不正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3

停牌中的中国光纤昨晚回应沽空机构Emerson Analytics负面报告,公司在仔细审阅该负面报告中,经集团主要附属河北四方通信设备内部核查,证实四方通信并没有发出该负面报告所提供的销售合同的记录。经与四方通信目前使用的产品销售标准合同比对,公司发现该份合同首页上的名称为“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而四方通信标准合同首页上的名称应为“产品销售合同”;该份合同的内容和格式与四方通信标准合同有数处差异;该份合同未加盖骑缝章。

中国光纤反驳:Emerson报告销售合同不正确 

四方通信签署产品销售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时需经过八个环节,包括经用章人所在部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法务人员及总经理等签署审批。经四方通信核查,在这八个环节中均未有该份合同的签署审批流程记录。 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得悉,市场上持有公司股份的淡仓结余于近日大增。该负面报告的免责声明表示,该机构的联营人及/或合作伙伴可能持有公司股份好仓或淡仓及/或衍生工具,若股份价格下跌,或从中获益。

中国光纤已将上述情况咨询法律顾问,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及向四方通信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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