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 2014-04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 4 月 21 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
公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永紫砂陶”) 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 3,000 万元的流
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6 个月。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控制在 78,000 万元之内,授权期限至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 999 号;
3、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8 日;
4、法定代表人:杨飞;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紫砂壶,书法、绘画作品(不含文物),工艺美术品,家具,玻璃制品,瓷器、陶器的销售;日用百货的零售。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7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49,364,829.85 元,负债总额 49,141,173.42 元,净资产 100,223,656.43 元,营业收入 16,092,133.43 元,利
润总额 469,691.04 元,净利润 223,656.43 元;
利永紫砂陶的资产负债率为 32.9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为 6 个月。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利永紫砂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利永紫砂陶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利永紫砂陶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
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72,600 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54,17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72,600 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5.71%,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54,170 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4.10%。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 78,000 万元之内。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