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根据要求,四川最晚将在2016年3月前发布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指导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截至目前,四川有超过1000个公共充电桩。一方面存量大,成都目前已建设充电站14座,快充直流充电桩201个,分布式交流充电桩679个。另外还有不断新涌现的民间资本力量,仅以本地的“电桩”公司为例,2015年该公司将在四川布局超过100个充电桩。
相较于电动汽车保有量,2015年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全省力争2015年产销 1.5万辆。如此可见,目前超过1000座公共充电桩,已经能满足每15辆电动汽车配一座充电桩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