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公司在京举行的“十三五”电网发展规划研究成果(下称《规划研究成果》)发布及研讨会透露,“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的建设方案为,将“三华”与东北通过特高压交流联网,形成东部同步电网,将西北与川渝藏通过特高压交流联网,形成西部同步电网,形成送、受端结构清晰,交流和直流协调发展的2个同步电网格局。建成19回特高压直流工程,其中跨区跨国14回。
跨区送电将持续增长
国家电网发展部副主任张正陵介绍:“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十三五’期间,经济年均增长底线在6.5%以上。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适度超前发展比较稳妥,‘十三五’按经济增速7%来安排电力发展是合适的。”预计到2020年,全国电源装机总量为20.7亿千瓦,相比2014年新增7.0亿千瓦,年均增加1.2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由2014年的31.6%提高到2020年的39.3%。其中,东中部地区作为电力负荷中心的地位将长期保持不变。
“在现有电源及电力流的基础上,《规划研究成果》建设的水电、新能源发电、核电、气电、抽水蓄能电站全部纳入平衡,煤电新增电源仅考虑已核准的在建项目;按最大负荷控制月进行电力平衡,按平水年进行电量平衡;备用容量取最大负荷的12%-18%。根据上述原则对东中部地区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分析,所需的容量缺额将通过新增跨区受入电力流满足。”张正陵表示。
那么,受入电力流有多少?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东中部12省(市)受入电力流规模为1.1亿千瓦,预计2015年-2020年,新增市场空间3.5亿千瓦,本地建设电源1.5亿千瓦,剩余2亿千瓦容量通过新增跨区电力流满足。因此,预计到2020年,东中部地区受入电力流规模将达到3.1亿千瓦,对应电力装机4.2亿千瓦,其中清洁电力装机将达2.1亿千瓦,占比50%。
推进新能源在全国优化配置
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风电、光伏大规模快速发展,新能源在国网经营区域的12个省区已成为第2大电源,从以前的“煤老大、水老二”变成现在的“煤老大、风老二”,同时新能源消纳矛盾也日益凸显。
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新能源发展与电网规划脱节,电网跨区通道建设滞后。“十二五”期间,国家层面的电网规划一直没有颁布,送出通道大多没有落实,跨区输电项目明显滞后于新能源基地开发。目前,跨省跨区输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只有1400万千瓦,占“三北”新能源的比重不足12%,输电通道缺口达3000万千瓦,新能源难以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
例如,国家规划了9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其中“三北”地区有7个,目前仅安排了哈密、酒泉、蒙西等3个基地的跨区输电项目,只有哈郑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投产,张北、蒙东、吉林、黑龙江等4个风电基地尚未安排。甘肃风电装机在2014年底已经突破1000万千瓦,但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于2015年5月才核准,考虑建设工期,预计2017年投产,外送通道建设滞后3年。
张正陵表示:“大家都说丹麦风电发展得好,但丹麦风电也不是全在丹麦消纳,而是送到整个北欧地区消纳。因此,蒙东地区的风电也应该送到东北地区消纳。”
同时,“三北”地区灵活调节电源缺乏,系统调峰能力不足。数据显示,“三北”地区煤电占比达70%,其中供热机组比重近50%,抽水蓄能、燃气等灵活调节电源不足4%。尤其在冬季,为保证供热,供热机组最小方式出力已经高于最小负荷,负荷低谷时段没有接纳新能源的空间。对此,张正陵介绍:“有的地方被迫使用单台机组供热,隐患很大,一旦出现问题,将影响当地民生。”
同步电网规模将逐步扩大
总的来说,电网、电源、负荷是影响新能源消纳的三个方面因素。国内外经验也表明,在电网环节扩大电网范围,在电源环节提高电源灵活性,在负荷环节实施需求侧响应、增加用电需求,是实现新能源高比例消纳的三大重要途径。
因此,面对“十三五”期间,随着技术进步和开发成本逐步降低,新能源将加快发展的趋势,《规划研究成果》提出,扩大同步电网规模,搭建新能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平台,满足新能源集中大规模开发和全国消纳需要。将西部不同资源类型的电网进行互联,构建西部电网,优化电源结构,实现多能互补,提高西部地区消纳新能源的能力,改善外送电力品质;将东部主要受电地区的电网进行互联,构建东部电网,充分利用“三华”的市场空间和调峰资源,解决东北和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消纳问题。
同时,加强配电网建设,加快突破储能技术,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提升系统调峰能力。
《规划研究成果》还透露,到2020年,国家电网形成2个同步电网是同步电网构建实施步骤的第一阶段。其第二阶段是,到2025年,国家电网建设东部、西部电网同步联网工程,特高压骨干网架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形成一个同步电网的格局;到2030年,建成43回特高压直流工程,其中跨区、跨国29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