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方公告,之所以会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是因为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经过重新调查,认定自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对澳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忽略不计。澳方在公告中同时表示,如果对此决定有不同意见,申请人可在30日内向澳反倾销复审专家组提出复议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