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
绿色发展是主线
在新能源方面,弃风、弃光主要原因有三点:布局、电网输送、系统调解能力。
在布局方面,“十三五”将对风电和光伏进行优化,一是弃电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二是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
在电网输送方面,将尽可能让电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从电网建设上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纳和消纳的力度。一方面,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外送力度。另一方面,在配电网建设上加大改造力度,希望让可再生能源能够以分布式、微电网的形式接入系统,实现就近消纳。
在调节能力方面,此次规划的特点之一便是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将加大调峰电源建设规模。
将建成1700万千瓦抽水蓄能,同时开工6000万千瓦;部署500万千瓦的调峰气电;加大燃煤电站灵活性改造力度,加大煤电调峰的能力,改造后将增加煤电调峰能力4600万千瓦。
这些目标是通过系统工程办法优化出来的,优化目的是使当地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其中,“合理水平”是指力争控制在5%以内。需要注意的是,“5%以内”也是一个通用控制指标,由于各地区情况不一,因此用“控制在合理水平”来表述。
事实上,适当弃风弃光,可实现更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消纳,支持风电、光伏更大规模发展。同时,还将通过硬件和软件建设并举,保证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另外,规划也体现了新能源优先原则。常规、传统意义上电源规划主要有两个原则:满足规划预测的负荷需求,保证电力供应;根据经济性,用经济性最优原则来确定建设规模和种类。此次规划为突出能源结构转型升级要求,又增加了一个关键性原则,即第三个原则——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具体而言,规划在电源结构优化的过程中将优先布局清洁能源,在考虑电力电量平衡时,首先平衡水电、风电、光伏和核电,然后看这些电源能否满足电力需求,差额部分再用气电、煤电补充。此外,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还体现在外送输电通道最大限度地考虑清洁能源的外送。
我们将花大力气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规划中体现了绿色发展这条主线。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
多措并举严控煤电规模
煤电作为我国的主力电源面临着一些新挑战:
一是全国用电增速降幅很大;
二是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未来煤电要继续为非化石能源发展腾出空间;
三是煤电潜在的过剩风险逐步显现。
目前各地方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较多,煤电潜在风险很突出,因此规划提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规划预测的“十三五”用电需求已考虑了电力建设适度超前原则。
第一可有效保证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
第二可避免出现电力富余;
另外,可使煤电利用小时控制在合理水平。
完成“11亿千瓦以内”目标的任务并不轻松。假如不控制,“十三五”末煤电装机容量会达到12.5亿千瓦以上,所以规划明确提出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
具体而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分成红色、黄色、绿色预警。这是非常严格的,红色区域是绝对不能再建和核准的。
二是对已开工或核准在建项目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的“三个一批”措施。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规划要求力争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约2000万千瓦。这是一个保守估计。政府前几年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力度很大,容易淘汰的机组基本上都已淘汰,剩下的都是“硬骨头”,但无论从节能还是从减排角度讲,淘汰落后产能都是必须要做的。
通过这些措施,“十三五”期间可以实现把煤电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