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提高效率加大惩罚力度
科技决定能源未来,科技创造未来能源──这是能源技术革命的要义之一。对于电力工业来说,只有持续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才能推动其更加安全、绿色、高效发展。那么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征途上,如何才能有效地保护创新型企业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
盛建华认为,关键在于提高裁判效率和加大惩罚力度,不能让侵权纠纷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相关政府部门和法院要在取证、裁判上提高效率,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保护,让侵权人的行为尽快受到惩罚。尤其是在惩罚力度上,必须要加大,大到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企业不敢去侵权,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想法、念头的出现。
宁可判得侵权人鬼哭狼嚎,也不该让权利人怨声载道──这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宿迟说过的在法律界流传颇广的一句话,与盛建华的观点不谋而合。
杨立则建议,电力企业要加强专利意识,一旦研发出一种新的技术,应该尽快申请专利,只有获得了专利,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保护。更重要的是,创新型企业在一项技术的研发和专利申请阶段,包括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时,就要考虑好未来的维权。有些企业申请专利时,就是为申请而申请,没有想到后期的维权,导致一旦出现侵权行为,权利得不到保护。
本次国家出台的《意见》,则从顶层设计层面为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方向。其核心意见,归纳起来大致为三方面: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裁判效率、减少权利人成本支出。
具体来说,《意见》提出要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蒋利玮认为,《意见》抓住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根子”,加大力度、提高效率、减少支出,这一个组合拳如果能通过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强力打出,对于侵权人来说,原来“两低一高”的情况就完全不存在了;对于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是空前的;对于创新企业来说,等于是吃下来一颗定心丸,以后可以安心、专心、放心地继续推动科技创新。
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则是新技术如何更快更好地应用推广。盛建华表示,有些很好的新技术已经研发出来了,因为缺乏共享平台、机制、渠道,其他企业用不了或者没法用,只好组织人员自己再重新研发一遍,这是非常严重的重复投入。他认为应该建立技术共享的机制和平台。
这一点在本次出台的《意见》中也得到了体现,《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结合,加强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