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工信部下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办法。
具体就是,根据规定,拥有开发新能源汽车资格的厂商方可生产新能源汽车,且须负责新能源车生产之管理、各式认证申请、确保合格、售后服务等。售后服务须包括产品质保,包括电池等零组件的回收机制。
一直以来,被称为“新能源车”的车款均需配置车用动力电池。因此,随着中国新能源车消费量提高,车用动力电池的消费量也节节攀高。据统计,中国的新能源车辆产业涵盖一般家用车到大众交通运输,2016年,中国的新能源车在全球占比更是超过了50%,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新能源车市场。
庞大的新能源车市场,意味着庞大的车用电池用量。一般而言,纯电动车的车用电池会在蓄电力降至七成左右时汰换,使用期限大约是五至七年不等。这也意味着动力电池的淘汰回收需求很快就会浮上台面;
因此,中国工信部下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规定,未来新能源车业者须追踪、回收所使用的动力电池。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回收办法。
根据规定,拥有开发新能源汽车资格的厂商方可生产新能源汽车,且须负责新能源车生产之管理、各式认证申请、确保合格、售后服务等。售后服务须包括产品质保,包括电池等零组件的回收机制。
该规定第十八条指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这也就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须建档追踪动力电池的实际状况,以在必要时提醒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