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市场双通道推进储能发展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提问:“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目标的决胜期,也是为2030年前后碳排放达到峰值奠定基础的关键期。在面临消纳难等问题时,如何在保证能源体系安全的前提下发展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在技术和政策方面还有哪些要完善的地方?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陆启洲:全国政协委员
建议严格执行《新能源法》,加大新能源在能源供给中的比例。进一步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在电力行业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发电企业规模不宜过大,慎推发电企业兼并重组。
同时推动清洁能源配额制改革,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李小琳:全国政协委员,大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我今年提交的一份提案是关于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加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建议。弃风、弃光、弃水,问题出在供给侧,解决问题的办法则要到用户侧找。通过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加储能规模化发展,将新能源的发展化整为零,渗透到千家万户,这一能源供给侧的老问题就会自然消失。
史玉波:全国政协委员
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要从体制、机制、技术上综合施策,建议推进我国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发展储能产业已写入我国能源发展 “十三五”规划,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发展初期。建议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建立适宜储能发展的电价机制,加大储能技术装备研发工作力度,推进重点储能技术的试验示范。
秦红三: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电力公司
总经理建议国家编制规划应结合地市电力消纳空间、土地、林业等实施条件,合理确定各省、各地市的建设规模。在新能源项目规模化开发较为集中的地区,建议建立政府、电源和电网三方联合工作机制,统一考虑接入方案,并协调送出工程建设。
张传卫:全国人大代表、明阳新能源投资
控股集团董事长希望能够实行新能源“绿证”制度,推动中国能源消费的清洁能源配额制度,以便在碳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时,新能源的开发商、投资商、制造商能通过“绿证”和碳交易市场获得一份新的收益。
靳保芳:全国人大代表、晶龙实业集团董事长
要实现光伏的进一步普及,应尽早实现光伏发电用户侧平价上网;加快推进技术进步,建立光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完善光伏产业服务体系,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此外,竞价机制的推行也展现了光伏能源的竞争力,同时倒逼了行业技术进步,降低了度电成本。竞价机制将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竞价挤压利润空间,反映真实的成本,刺激行业竞争力,逐渐降低补贴缺口,加快实现“平价上网”这一目标。
贺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
目前弃风、弃光现象已经很严重,又出现了弃核的苗头。最近出台的《保障核电安全消纳暂行办法》为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接下来的关键是政策的执行。
我建议,一是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运行,把核电列为一类优先发电电源,按实际发电能力核定年度计划电量。二是借鉴国际经验,在电力市场改革进程中,研究实施相关配套机制,实现核电满发。三是加强政府的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暂行办法”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跨省区电网通道建设和利用,推动核电集中跨区送电,保障核电消纳。
贾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对于清洁能源消纳问题,要把各种各样的有效机制结合在一起,市场与政策综合作用,必要时还应采取特定的经济手段。比如从财税角度来说,要引导所有的市场主体千方百计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就要有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这方面的制度建设,要调动市场主体内生的、从自己利益出发的节能降耗意愿。以经济手段为主调动市场潜力,激发千千万万分散市场主体创新、低碳、绿色发展的创造力,是我特别强调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