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巴黎协定t
对能源业影响最直接的全球公约就是气候变化协议,有约束力的协议。自《京都议定书》签署以来,围绕全球气候变暖及减排问题,每隔几年各国就会进行一轮讨价还价。在这十年间,可喜的是,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旨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巴黎协定》,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份覆盖近200个国家的全球减排协议。
这个十年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共举办了哥本哈根会议、德班会议、多哈会议和巴黎会议。
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成果寥寥,最后只达成了无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11年,南非德班会议就第二承诺期存续问题达成一致。与会方同意延长5年《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原议定书于2012年失效),就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一致。大会同时决定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即“德班平台”,在2015年前负责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公约》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
2012年,卡塔尔多哈会议通过了对《京都议定书》的《多哈修正》,最终就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及第二承诺期以8年为期限达成一致。大会还通过了有关长期气候资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德班平台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
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旨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巴黎协定》,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份覆盖近200个国家的全球减排协议。
《巴黎协定》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通过《巴黎协定》后表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将造福全人类及子孙后代。“这是世界各国第一次共同承诺要控制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共同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协定是多年努力的成果,达成协议表明各国已经找到通过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方法。”
业界人士分析,与6年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气候谈判模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自上而下“摊牌式”的强制减排已被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所取代。目前,全球已经有160个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国家自主减排贡献”文件,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达到全球排放量的90%。此举让各国在减排承诺方面握有自主权和灵活性,谈判压力骤然减小。其次,大国合作意愿更为强烈。中国与美国、欧盟、巴西、印度等已就气候变化签署了多项双边声明,提前化解了此前纠缠谈判进展的诸多分歧。
一个有约束的减排公约,必然会对各国的能源发展格局有直接的影响。据相关专业人士印数的资料,国际劳工组织指出,到2030年,生态转型可创造约6000万个就业岗位。为将升温幅度(与工业时代前相比)限制在2摄氏度,到2050年,能源领域须实现可再生能源占比达50%。国际能源署估计,这一比例意味着至少要额外投入36万亿美元。毫无疑问,低碳节能产业和智慧能源产业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