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
《通知》显示,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 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为什么选择以上8个地区作为首批现货市场试点?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向第一财经介绍了这些地区的特点:广东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在全国最早,进展最快,相对比较完善和稳定,现货市场需要这些原有基础;蒙西是独立电网,地方政府容易整体把握和引导,这对开展电力现货市场非常重要;浙江是用电大省,涉及本地和跨区电源同时供应,又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有经济基础;山西电改进行得较早,地方政府推动力度大,但矛盾也较多;四川水电发达,弃水较严重,本省消纳困难,需要外送,由于水电的运行特点,在现货市场中有一定优势,现货市场适合解决水电的消纳和经济效益问题;甘肃是西北的风电基地,弃风弃光严重,现货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对减少弃风弃光也许有促进作用,需要后续看效果。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应围绕形成日内分时电价机制,在明确现货市场优化目标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约束下的现货市场出清机制和阻塞管理机制。组织市场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电能量交易,实现调度运行和市场交易有机衔接,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市场有效运行,形成体现时间和位置特性的电能量商品价格,为市场主体提供反映市场供需和生产成本的价格信号。
试点地区应加快制定现货币场方案和运营规则、建设技术支持系统,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币场试运行;同时,应积极推动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亟待加快探索建立电力现货交易机制,改变计划调度方式,发现电力商品价格,形成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构建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