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三一集团召开媒体发布会表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已于7月15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该案诉讼律师夏廷康称,根据判决,美国总统奥巴马此前签署的终止三一集团在美风电项目的总统令失效。
针对上述判决,夏廷康解释道,法院此次驳斥了美国政府此前的两个错误立场。
“美国政府常以外国投资者没有向CFIUS申报为由,认为即使投资完成也没有宪法保护的财产权。但法院明确指出,从项目交割起,投资资产就受宪法保护。”夏廷康表示。
“美国政府可以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终止外资投资项目,并且总统令不受司法审查,所以在法庭上质疑行政命令是否权威合法是没用的,但是我们可以质疑政府在做出决定的过程中是否进行过实质审查,即程序正义与否。”夏廷康说。
社科院美国问题专家张国庆对此亦表示,找到诉讼的突破点很关键,三一此次抓住“程序正义”这一合理的切入点,并且奥巴马恰逢支持率下降的第二任期,美国司法机构、参众两院等对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大也采取一定的抵制措施,三一赢得诉讼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此外,张国庆补充道,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第14轮将于7月28日在华盛顿举行,继续就协定文本进行深入讨论。
在中美双边投资谈判进入深度博弈之际,三一起诉案胜诉将加大中国的谈判砝码,是中国企业可能赢得国际话语权的重大突破。
据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介绍,为了打赢官司,三一聘请了包括美国检察院、司法部和海军方面在内的深谙美国司法体系的前高管或法律顾问,前期对案件做过大量可行性论证。
至于在诉讼中所投入的资金,向文波没有透露。“三一在美风电项目规模虽然只有600万美元,但影响巨大,不打官司会让三一背上‘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罪名,影响三一未来在美投资发展。”向文波说。
针对案件后续进展,夏廷康介绍,目前初审法院已经立案,与此同时,在7月15日接下来90天的时间内,被告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方上诉,三一会继续打官司;如果对方不上诉,三一可能会继续做该项目,亦或者转让或寻找合作方。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对方律师主动寻求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