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经费预算
本次抽查的电力电缆产品检验项目约有21-30项,综合各承检机构报送的预算经费,单批检验费预算为4900元(暂不计成束燃烧、烟发散、PH值和电导率三个项目),单批累计预算为5530元;计划抽查974批次;总计抽查经费预算619.36万元,详见表6:
表6 抽查经费预算表

八、抽查企业名单
本次抽查区域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个省、市、自治区,抽查对象为取得额定电压1kV和3kV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1kV和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本次抽查的范围覆盖了江苏、广东、河北、安徽及浙江等产业集中区域,并在2013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北京、天津、内蒙古、福建、湖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地区,扩大了抽查覆盖面。
本次列入拟抽查范围的企业名单有1269家,根据计划抽查1120批次(每家企业抽取1-2个样品,具体根据企业获得证可证证书情况而定),其中新增企业数占比31.4%;对上次全国联动抽查152家不合格企业进行跟踪抽查。《2014年电力电缆抽查企业名单》和《上年电力电缆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见附件2、附件3。
九、企业调查
根据监督司要求,此次联动抽查需同时开展企业调查工作,调查表格式见附件4。各承检机构应在抽样的同时进行企业调查,调查结束后将调查信息按监督司要求录入指定的软件系统,并按照《企业调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进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本省(市、自治区)质监局。质监局审核后上报监督司,并抄送牵头机构。
十、其他
1 实际抽查批次不得超过本方案表4中列出的抽查批次数。
2 承检机构资质情况
根据监督司《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指导书》要求,由各省(市、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审核承检机构的资质,由牵头机构复核后报监督司确认。
针对本次抽查产品和检验项目,各承检机构的资质情况统计见表7。其中内蒙地区的抽查和检验工作,由牵头机构另行制定操作细节,相关方参照执行。
表7 承检机构资质

3 承检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各省质监局、承检机构指定至少一名联络人,负责本单位联动抽查工作时效的督促,与牵头机构衔接和联络,并协调所有联动抽查过程中涉及抽样、检验、异议处理和数据汇总的相关事宜。
表8 承检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附:
附件1:CCGF 708.1-2014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电力电缆
附件2:电力电缆抽查企业名单
附件3:上年全国联动抽查电力电缆不合格企业跟踪名单
附件4:企业调查表
附件5:企业调查信息汇总表
附资料:
《国抽软件使用指南》
《联动抽查作业指导书》及若干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