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的《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以及《广西工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电力市场交易方案》《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方案》开始实施,进一步深化我区电力体制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电价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电改”有何亮点?在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中有何新举措?预计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1 盘活发电存量做大用电增量
“电改”释放改革红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介绍,2015年,中央全面部署开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2016年5月,广西被列入全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区,拉开了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两年多来,我区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台了《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组建了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出台了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逐步放宽电力市场化交易主体准入条件,将我区电力市场准入范围扩大到35千伏及以上全部大工业用户和部分10千伏增量用户。
据悉,自2014年开展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以来,我区市场化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电改红利持续释放,连续四年翻番,累计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1亿千瓦时,减少企业用电成本41.8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79.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26.31%,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1.8亿元。
同时,输配电价改革稳步推进。2017年1月1日起,广西实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输配电价环节用电成本约6.33亿元。实现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电户用电价格主要由用电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基本形成“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市场。
李向幸表示,虽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整体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比如,火电企业发电能力闲置、水电弃水、电价仍然偏高、改革红利惠及面还不够等,这些都亟待通过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来化解。
在此背景下,我区部署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这次出台若干措施及两个配套文件,主要目的是盘活发电存量,做大用电增量,持续降低用电成本,理顺大电网与局域网间体制机制,实现多方共赢,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扩大改革红利释放的惠及面,显著提升全区企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 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
3类新纳入用户今年可减负8.9亿元
大幅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是降低用电成本的重要途径。《措施》将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自治区首批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及经自治区认定的其他产业园区电力用户纳入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
《措施》提出,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电力用户、自治区首批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电力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服务器数量超过1000台(含)的大数据中心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349元/千瓦时。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处处长彭忠表示,此前的电力直接交易主要为35千伏电压等级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参与企业400多家,没有实现大工业全覆盖。这次改革,将园区10千伏电压等级的工业用户纳入交易范围,参与企业超过3000多家,并实现大工业各电压等级全覆盖;同时方案还将交易范围扩大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生产性服务业用户和大数据中心用户,这样一来,参与的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更多企业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按照方案实施,预测今年直接交易电量可达500亿千瓦时左右,比重达31-32%之间,提高5个百分点,较好地贯彻了国家有关“大幅度提高直接交易比重”的精神。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通过开展电力市场交易,有效降低了园区10千伏用户、集聚区用户和大数据中心用户电度电价,预计2018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9亿元。其中,工业园区10千伏大工业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比目录电度电价0.6261元/千瓦时,降低0.0861元/千瓦时,按全年交易电量80亿千瓦时计算,可降低成本6.9亿元;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综合后比现行目录电价降低0.1125元/千瓦时,按全年交易电量10亿千瓦时,可降低成本1.1亿元;大数据中心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349元/千瓦时,综合后比现行目录电价降低0.3035元/千瓦时,按年交易电量3亿千瓦时计算,可降低成本0.9亿元。
3 拓宽改革惠及面
“电改”组合拳今年预计降成本超49亿元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为此,《措施》明确提出落实国家推进工商同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降低10%,2018年实现相同电压等级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全面实行同价。
同时,《措施》还在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低谷用电执行优惠政策,优化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用电价格,按需量计费的大工业电力用户按照实际需量收取基本电费,同时进一步降低高可靠供电费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减负办法。在降低居民用电成本方面,研究提高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量分档标准,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加价标准减少0.20元/千瓦时,进一步减轻居民用电负担。
据了解,由于大工业用电规模普遍较一般工商业大,因此相同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电价比大工业电价高。此次改革,我区明确在2018年实现相同电压等级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全面实行同价,给一般工商业带来了利好。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朱林表示,按照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目标,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部署工商同价等降价措施,据初步测算,广西工商同价后可减负约15亿元。
通过组织专场交易,降低市场交易价格,实现工业园区10千伏大工业用户、自治区认定的首批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电力用户、服务器数量超过1000台(含)的大数据中心用电户降低用电成本,按2017年电量测算,可减负约9亿元。另外,园区35千伏电压等级用电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可减负约15亿元。
“除上述措施外,包括优化粤桂合作工业园区特殊电价、有关设备低谷用电降价、按照实际需量收取基本电费等在内的已出台和将出台的措施,预计可减负超10.6亿元。以2017年的用电量进行测算,此次我区出台的‘电改’组合拳预计今年将为实体经济减负超49.6亿元,若用电量越多,减负成效更明显。”朱林说。
广西打出“电改”组合拳
1 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实现大工业所有电压等级全覆盖和一般工商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大数据)市场化交易。
2 实施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全面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3 出台一系列降价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
4 拉动电力需求增长,提高区内火电利用小时数。
5 进一步理顺电网体制机制,推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完成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
多方共赢的事要坚决推进
日前,我区发布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聚焦我区电力体制深层次矛盾,勾勒出重点突破“施工图”,拉开了我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
电价偏高一直是困扰我区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当前,我区正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为实体经济减负。从我区实际出发,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必须盘活发电存量,扩大用电增量,持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我区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改革,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实施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出台一系列降价措施,拉动电力需求增长,进一步理顺电网体制机制,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多方共赢。
破题不易,答好题更难。此次改革涉及我区水、火、核电企业,各电网企业,大工业用户,一般工商业用户及普通居民用户,关系到发输配售的各个环节,需要各方共同推进来完成,全区各有关方要从大局出发,增强定力,保持韧劲,逾越利益藩篱,形成工作合力,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方案落地,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