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最新签署的一项法案放宽了能够获得生产税抵免的条件,允许2021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先进核电机组获得这一优惠。以前这一优惠政策仅适于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投运的核电机组。这一政策放宽将促进美国核电发展。
这一优惠政策根据美国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设立,目的是为沃格特勒3号和4号机组等新建核电项目提供联邦支持:这些机组能在投运后的第一个8年内享受相当于1.8美分/千瓦时的税收抵免。但要获得这一支持,机组必须在2020年底前投运。然而,目前美国唯一在建核电项目即沃格特勒项目的竣工日期已推迟至2020年之后:3号机组将于2021年11月投运,4号机组将于2022年11月投运。
根据特朗普总统2018年2月9日签署的这项法案,2020年12月31日之后投运的核电机组也能获得生产税收抵免:美国能源部部长能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最多6000MWe核电装机容量提供生产税抵免优惠。因此,沃格特勒3号和4号机组将能适用这一政策。其他项目,例如纽斯凯尔公司(NuScale)计划在2026年前建成投运的美国首座小型模块堆电厂也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