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第三年,去产能工作的指向更加具体,路径更加清晰。4月19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重点工作。《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同期发布。
2018年,我国将再退出粗钢产能3000万吨左右,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的上限目标任务;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确保8亿吨左右煤炭去产能目标实现三年“大头落地”;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2018年全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400万千瓦。
会议指出,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实现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为主,更加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促进价格基本稳定;更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
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要对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重组整合,加快形成市场决定要素配置的机制,释放错配资源。各地要进一步梳理排查,列出名单、制定计划、全面稽查、上报结果。尽快修订有关资产处置、债务清偿、企业破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机制,为“僵尸企业”出清创造有利条件。
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做到六个方面:一是总量平衡。加强市场供需监测预警,既要坚定不移去产能,又要防止出现结构性、区域性、时段性供应紧张。更多发挥北方煤炭优质产能作用,通过先进产能有序地增,实现落后产能有序地退。二是产品优质。增加高端钢材品种有效供给能力,严格控制劣质煤的开发、进口和使用,加大煤炭洗选加工,为社会提供更清洁、更优质、更经济的钢铁煤炭产品。三是清洁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促进钢铁行业整体节能环保水平提升,积极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加大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能效环保改造力度,不断提高清洁安全发展水平。四是价格合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和抑制价格异常波动机制,引导钢铁、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五是调峰有效。研究建立调峰和应急储备制度,大幅度提升煤炭和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六是运力适应。推动加快北煤南运大通道建设,加强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保障重点区域电煤运输需求。
会议强调,去产能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实现转型升级。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电联营和钢铁煤炭行业兼并重组。通过开展跨区域指标交易和产能协作等方式,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地区集中,推动钢铁、煤炭、煤电向成本低的地方优化布局。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新旧发展动能转换。
会议指出,去产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和长效机制建设是重中之重。
据悉,2016年以来,我国已累计退出粗钢产能超过1.2亿吨、煤炭产能超过5亿吨,分流安置职工110余万人,2017年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6500万千瓦,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供给质量和效率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