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目录电价,确保全年电价下降10%;将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通行费85折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预计这一“2018版降成本新政”实施后,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300亿元左右。
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300亿元左右
随着2016年、2017年安徽省制定出台的两批30条降成本政策的落地,虽然企业的成本负担有所降低,但由于受原材料等要素成本大幅上涨的影响,成本高、负担重仍然是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继续制定出台新的降成本政策,既是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客观需要,也是对企业降本减负诉求的积极回应。
在2016年、2017年已有政策的基础上,省经信委前期做了大量政策储备、企业成本调研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等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9月5日,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初步估算,这次“降成本新20条”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300亿元左右。
全年电价下降10%货车高速优惠政策再延长
据悉,“2018版降成本新20条”政策主要包含: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优化消防审批和备案受理程序等;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等;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印花税、所得税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降低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和减征挂车购置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评估组织收费,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等;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等。
此外,还包括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目录电价,确保全年电价下降10%,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等;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包括将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通行费85折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清理机场货站操作费和安检费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