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2月)》。处理结果显示,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电力电缆经检测发现质量不合格,在电缆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04月10日,注册资本为3034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的制造、销售,线缆辐照加工(在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的种类和范围内从事活动)、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根据通报显示,导体直流电阻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标准要求≤0.0778,实测:红0.0992,黄0.0982,绿0.0957)。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31日在电缆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