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投电力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曾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湄洲湾一期51%股权的议案》,根据当时签署的《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该公司收购福建太平洋[-2.75% 资金 研报]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湄洲湾一期”)51%股权的相关工作基本完成。
湄洲湾一期隶属于福建电力(香港)有限年期公司,后者是马来西亚云顶集团下属一家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全资子公司。湄洲湾一期则是我国最早得到国家批准的全外资电厂之一,主要采用BOT方式运营。该项目于1998年3月正式动工,#1、#2机组分别于2000年9月、2001年3月并网发电,日常运行和维护由中国华[-4.65%]电集团福建分公司承包。
从5月份通过上述收购议案到实际控股湄洲湾一期,国投电力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
6月10日,福建省商务厅印发《关于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核准转让后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核准合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公司合同、章程。20天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又核发了《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国投电力董事会认为,此次收购将有助于该公司落实三大沿海火电基地之一福建火电建设,优化电源布局,具有长远战略价值,并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记者梳理发现,国投电力主要从事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目前在火电、水电和新能源等多个领域均有大量涉及,优先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是其主要业务架构。在火电方面,国投电力旗下就包括国投北疆、国投宣城等近10家全资及控股公司。
国投电力预计,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有望同比增长70%以上。除了水电和处置资产带来效益外,在火电方面,主要得益于煤炭价格下行,火电发电标煤单价同比下降;再就是部分火电项目本期无重大检修计划,发电量同比大幅提高。
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火电企业不仅面临脱硫脱硝的压力,且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常规火电机组及热电联产机组建设也逐渐受到限制。国务院此前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严格控制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增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机组。”此外,国家在2012年9月颁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其中规定,重点控制区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