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为推动充电设施建设,《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用电价格政策,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
《意见》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鼓励投融资创新,要求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同时要求,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
针对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建设,《意见》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
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意见》要求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意见》还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科技攻关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